山东省烟台市四十里湾西部海域耕海海洋牧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

   按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规定,本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环保主管部门项目审批,环境管理,环保工程设计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本项目的环评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敬请广大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及时与我们联系。现将本项目相关情况向各单位和公民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四十里湾西部海域耕海海洋牧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烟台莱山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烟台市莱山区渔人码头以东海域(耕海1号项目以东、以南海域),进行人工鱼礁建设和海珍品底播增殖,总用海面积为11.9411公顷,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共投放人工鱼礁37080空m3,占用海域面积4.2243公顷,建设养殖配套平台一座;二期投放人工鱼礁54620空m3,用海面积为7.1768公顷。海珍品底播增殖种类为刺参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耕海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215号泉鑫大厦308室

联系人:张壮志

联系电话:13864528369

邮箱:zzz28369@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烟台云沣生态环境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江路131号普晟大厦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 0535-6661966

邮箱: 8416498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wNBailDHYjPWrS2l6nzFw

提取码:t2h2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途径

提交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